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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018/04/10  点击:[]

粤教毕函〔2017〕14号

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深刻领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中央从全局出发作出的人才强国战略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高校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省重要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深入基层,促进青年学生在基层磨砺中健康成长。

二、 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各高校要贯彻落实好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中小微企业招聘信息,主动组织中小微企业进校园招聘,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牵线搭桥。积极配合人社、税务等部门,落实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三、 组织实施各项基层就业项目

各高校要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的优惠政策。要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养老等工作,积极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各高校要主动会同属地武装部门,组织开展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政策咨询和针对性宣传活动,让每位学生清楚知晓国家和省、入伍地市关于大学生入伍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强高校大学生征兵机构建设,落实人员、场地、经费保障。重点落实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学费资助、复学升学、转专业、就业创业等政策,为大学生士兵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生征兵数量和质量。

四、 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指导工作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和基层就业政策宣传,将鼓励支持基层就业融入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配齐配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编写生动教材,举办形式多样的培训、实训班,扩大基层就业培训的覆盖面。要广泛收集基层就业的信息,持续组织开展二三线城市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积极搭建校内外实践平台,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践锻炼。多渠道组织大学生开展暑期三下乡、支农支教等多种主题活动。

附件: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时间:Apr 10, 2018 10:50: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