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五一”假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2023年4月27日上午,由学院党委书记利盛炜、副院长梁忠伟等带队,开展我院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以确保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检查组重点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化学化工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管理、实验室设备及化学实验品使用规范、用水用电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逐一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要求相关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严把实验室安全关,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定,严禁在实验室和办公室内为电动车及其电池充电,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检查组要求各实验室主管人员、科研团队安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师生,定期巡查实验室卫生及水、电、气瓶安全情况,并做好登记备查,务必注意“五一”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和办公用房要做好拉闸断电及关闭门窗等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对实验室设备维护保障、服务教学及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供稿:刘辉 刘长红)